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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购买超16万条公民信息打推销电话 一公司负责人获刑

非法购买超16万条公民信息打推销电话 一公司负责人获刑

2025-06-05 15:12:23 来源:天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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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生活中,不少人可能都接到过各式各样的推销电话。要不要贷款、要不要买房、新开的课外辅导班要不要带孩子试一试……尽管拉黑了这些号码,但还会有新的推销电话打进来,让人不胜其烦。

  其实,这种电话推销,背后往往涉及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可能涉及刑事犯罪。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助贷公司负责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一起来看这起案件↓

  法院披露的案情显示,2020年5月开始,某助贷公司负责人张某为发展客户、拓展客源,通过网络非法购买公民个人电话等信息16万多条,被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王瑞表示,张某作为公司负责人,为拓展业务、发展客户、增加业绩,通过网络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通过打电话的方式挖掘潜在客户。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刘瑞珍主审此案,她表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公民个人信息数量、用途、获利等情况,以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张某表示服从法院判决,认罪悔罪,不应该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侵犯公民的隐私权。目前,判决已生效。

  北京丰台法院刑庭副庭长王静表示,“本案,法院对张某判处刑罚,向社会大众敲响警钟,产品推销必须合法合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当前,通过电话推销产品已成为常见的营销手段。但看似简单的骚扰电话背后,却涉及个人信息泄露、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列举了十条“情节严重”的情形,划定了入罪门槛。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王瑞表示,其中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等。

  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行为人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刘瑞珍提示,推销行业应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处理个人信息严格遵守“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的原则,规范拓展客户途径,避免“大撒网”式电话推销,通过客户推荐、强化合作、线下推广等合法合规方式拓展业务,杜绝非法获取客户资源的违法行为,共同助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获取、出售,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要负法律责任。

  北京丰台法院刑庭副庭长王静强调,作为第一责任人,我们自己也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公民个人应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强化个人信息保护能力,谨防个人信息泄露。避免在不明平台或线下场所随意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涉及个人财务状况、征信、家庭住址等敏感数据,不轻易相信陌生电话推销,不随意填写街头问卷、参与扫码领奖等可能泄露个人信息的活动,谨防电信网络诈骗。若遇到不明电话推销骚扰,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或滥用的,应及时保存截图、录音、交易记录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编辑:黄钰涵】

《 非法购买超16万条公民信息打推销电话 一公司负责人获刑 》(2025-06-05 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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